瑞安市解放路小学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96号)、《安阳教育学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安教〔2020〕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其通
组员:谢建薇 洪志伟 周成权 张爱丽
张忠远 王志新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儿童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学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按规定开展报名、录取、注册学籍等工作,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本校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二)一年级新生分别凭《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
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儿童。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要在我校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儿童。本批次分两轮招生。第一轮包括两类招生对象:第一类为瑞安城区(包括玉海街道、安阳街道、锦湖街道、潘岱街道、东山街道、上望街道及北麂乡,下同)范围内拥有户籍的适龄儿童;第二类为我校施教区和瑞安城区直属学校施教区范围内拥有全额期房业主的适龄子女,且具有瑞安市户籍;第二轮招生对象为拥有瑞安市户籍,需要在我校就读的适龄儿童。
(二)
招生时间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
“浙江政务服务网”(/www.zjzwfw.gov.cn/ )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
下载“浙里办”手机APP,登录系统,在左上角位置选择“温州市本级”,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温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后根据提示进行。
方法二
搜索微信公众号“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选择“招生报名”—>“在线报名”—>登录系统后根据提示进行。
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获取学校的招生信息,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报名人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
2.信息查验阶段:
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网络报名截止后,6月23日-7月2日,学校核对查验报名信息。如无法核对信息的,学校会及时通知学生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公示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7月3日-7月10日,学校录取前三批;7月12日、7月14日,学校第四批第一轮、第二轮录取。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
第一、第二、第三批招生
学校根据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第一、第二、第三批次进行招生。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如数录取;若同一批次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第一批以房产证(不动产证)和户籍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月数相同时,按天数从大到小排列顺序予以录取,天数相同时,按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二批按照户籍取得的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第三批按照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学校依次招录前三批的适龄儿童后尚有剩余学额,接受符合上级政策照顾规定的适龄儿童。
学校在按上述程序依次招录和接受统筹(包括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的适龄儿童后,若有剩余学额,经学区审核后启动第四批招生程序。
(二)
第四批招生
第四批根据户籍和房产情况分两轮招生。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得参加本批次报名。
第四批招生的报名方式及相关要求,待瑞安市教育局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三)
新居民子女招生
按《2020年安阳教育学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居民子女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
东至商城大道,南至环城河,西至环城河—科技大楼西侧—万松路—后垟河,北至瑞湖路。包括:
(1)后垟社区:东至周松路,南至万松路,西至后垟河,北至瑞湖路。
(2)凤山社区:东至商城大道,南至万松路,西至周松路,北至瑞湖路。
(3)东丰社区:东至商城大道,南至环城河,西至环城河、科技大楼西侧,北至万松路。
(二)各批次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需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0年6月30日。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或银行抵押证明;房产证(不动产证)因旧城(旧村)改造拆迁被收缴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该房产信息证明。
(三)适龄儿童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参加报名。
(四)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我校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凭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参加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我校施教区内拥有房产证的,也可凭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参加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儿童,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五)轻度残疾的儿童可按规定随班就读。
(六)符合条件并按时参加施教区学校前三批报名的适龄儿童,因超招生计划数或其他原因未被录取的第一、二、三批适龄儿童,按相关规定,由学区和教育局统筹安排。
(七)我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法定监护人)须在今年招生报名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审核后上报审批,明年按规定参加报名。
(八)本《实施细则》未作规定的招生事项和招生政策,按照市教育局《瑞安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0〕96号)及其附件、《安阳教育学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安教〔2020〕7号)执行。
七、招生计划
招2个班,共80名学生。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或在招生报名中不按规定选报学校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电脑派位(或抽签)资格和录取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九、招生咨询(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0577-58809059,
0577-58809608
(二)监督电话:
市教育局:65890963;
安阳学区:6580155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和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宣传栏,本校网站为/rajflxx.rajyj.com/。
(二)本《实施细则》与学校原有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瑞安市解放路小学
2020.5.25